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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T 磁振造影掃描儀含保固到期後維護保養5年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於 110/07/0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5T 磁振造影掃描儀含保固到期後維護保養5年」,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57,500,000元 ,開標時間110/07/15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07/14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5T 磁振造影掃描儀含保固到期後維護保養5年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A.21.100.33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110/07/07
110/07/14 17:00
110/07/15 10:00
57,500,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50元整,請至本院醫療大樓14樓出納組繳納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押標金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製造業或(及)販賣業藥商販賣許可執照。
(七)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
規格應檢具證明文件如下:
請投標廠商檢附下述有效期間內之許可證明,如許可證明於投標截止日逾有效期間者,另須檢附向主管機關申請展延證明及主管機關受理證明,未檢附者視同規格不符。
(一)醫療器材許可證及主管機關核定中文仿單(屬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得免附中文仿單,屬第二、三等級醫療器材者,須另檢附主管機關核定中文仿單)。
(二)「屬第1等級具量測功能或滅菌者、第2等級及第3等級之醫療器材,投標廠商應檢附衛生福利部核發之符合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證明函(國產GMP/輸入QSD)」(依藥事法第57條、藥物優良製造準則、醫療器材管理辦法、藥物製造業者檢查辦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國產」或「輸入」之醫療器材,均應符合我國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至「輸入」之醫療器材,得以「醫療器材品質系統文件(QSD)」,作為申請符合我國GMP之證明文件)。
(三)型錄、手冊、Datasheet等佐證資料。
(四)交貨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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